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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受伤后未及时就医如何申请工伤认定案例

作者:范斌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11-06-06 00:00 浏览量:1869

建筑工地受伤后未及时就医如何申请工伤认定案例

 

张某某于2008年8月在某建筑工地上班时左脚受伤,张某某并未在意,继续工作。下班后只到药店拿了点药进行外敷。第二天张某某给老板请假回家休息, 10多天后左脚越来越肿并形成血栓。最后转到大医院进行治疗,并进行了左腿高位截肢。医生同时诊断由于右腿已感染,也需要截肢。老板支付5万元左右医疗费后,拒绝再支付后期医疗费,并拒绝认可张某某受伤为工伤。张某某因家庭经济非常困难,本人根本无法筹集到后期巨额的医疗费,张某某一家陷入困境。

之后,张某某的亲戚找到本人,请求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然而,张某某对于该工地的施工单位名称,工地准确位置,与哪个单位有劳动关系,是否签订有劳动合同,单位是否购买工伤保险等情况一概不清楚。甚至受伤后拿药的药店的情况也说不清楚。而且,张某某在受伤后未及时到医院就诊,在家中休息了10多天。如果申请工伤认定,难度非常大。但看到张某某躺在医院的状况,以及其家属对自己的信任,本最终还是决定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之后,本人通过相关渠道及走访了解到张某某工作的工地准确地址,并了解到了该工地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同时,发现施工单位已将劳务发包给了某劳务派遣单位,也就是说张某某与某劳务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本人将相关情况了解清楚后,向劳动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然而,不出本人意料,劳动部门表示无法认定工伤,必须提交张某某当时受伤后进行治疗的相关医院证明材料。最终没有办法,本人详细向张某某了解了其受伤后拿药的药店的大概信息后,找到药店并费了一翻口舌才拿到该药店出具的证明材料。虽然,拿到了该药店的证明材料,但张某某受伤后中间仍然有十多天的空档无法说清楚,劳动部门也仍然对此问题提出质疑。

    最终,本人找到相关医生详细了解了张某某这种情况有没有可能从最初的病情发展到被截肢。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本人向劳动部门提交了对该问题的相关证明材料,并详细阐述了张某某病情发展情况,最终劳动部门认可了本人的说法,认定张某某的受伤为工伤。

工伤认定作出后,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及仲裁诉讼等程序,并经过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多轮协商谈判。经过长达1年多的时间,劳务派遣公司最终迫于压力,支付了全部医疗费,并赔偿了工伤待遇30多万元。

律师建议:

劳动者在上班过程中要有保留证据的意识,留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果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也需要尽可能向律师提供更多的工作中的信息,以利于律师的调查取证。同时,在工作中受伤后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并留存治疗的相关病历资料等。否则,最终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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